| 各区县旅游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市住宿业行业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5号)精神,原市商务局负责的住宿业管理职责交由市旅游局承担。调整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承担本市住宿业行业管理职责。目前,市旅游局正认真研究相关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并将尽快向各区县旅游局正式部署此项工作。在此之前,为落实市政府通知要求,防止对非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工作的缺位,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非星级饭店的安全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做好非星级饭店安全工作的认识。由于非星级饭店管理职能划转旅游管理部门,各区县旅游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星级饭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督促非星级饭店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游客平安、祥和的欢度春节。
二、各区县旅游局要对辖区内的非星级饭店有重点地进行检查。针对本区县的非星级饭店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非星级饭店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保证各种安全设施有效运行,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一旦遇有突发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救助,减少损失。
三、督促非星级饭店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凡在非星级饭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限放规定,应设置安全燃放宣传栏(牌),宣传燃放注意事项等安全常识,教育游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按照要求在规定区域内进行燃放,要指定专人负责燃放区域内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认真处理对非星级饭店的投诉。春节期间各区县旅游局要认真处理对非星级饭店的有关投诉,认真登记游客的投诉意见,及时反馈给非星级饭店,并协助饭店妥善、及时、圆满地处理和解决游客的投诉意见。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市旅游局值班室报告。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区县旅游局要督促非星级饭店建立节日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区县旅游局要将节日期间的值班电话通知各非星级饭店,确保沟通和联络的畅通。
特此通知 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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