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
根据9月28日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旅游局及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