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
为进一步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推动北京旅游商品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作,2009年市旅游局将争取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支持,在全市3A级以上(含3A级)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建设以“北京礼物”为品牌的旅游商品专营店。这是继2008年在北京八达岭长城、圆明园、石景山游乐园、世界公园、北京海洋馆、中华世纪坛、石花洞等7家旅游景区建设“北京礼物”专营店后,我局继续推动北京旅游商品市场化的重要举措。为此需要各区县旅游局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应指派一名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到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请认真了解并收集汇总本区县所辖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建设“北京礼物”专营店的需求情况。
三、请各区县将所附《北京旅游商品销售中心建设与管理标准》印发至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
四、各区县旅游局要认真审核由旅游景区填写的2009年旅游景区拟建设“北京礼物”专营店申请表,并加盖旅游局公章后,于今年9月15日前上报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
联系人:庞林华
联系电话:85157137;13501058629;传真:65150208
电子邮箱:plh_99@sina.com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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