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预防和减少全市等级旅游景区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全面促进等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水平,北京市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等级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规范(试行)》。
现将《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规范(试行)》发给你们,望各区县旅游局、各等级旅游景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制(修)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为圆满完成奥运旅游接待安全保障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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