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旅行社(旅游公司):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所将于近期向北京市属各旅行社(旅游公司)返还2007年度旅行社质保金利息,为了使返还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旅行社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填写并加盖公章的《2007年度返还旅行社质保金利息情况反馈表》,送至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届时我所将通过银行划拨应返还的质保金利息。
此通知也适用于已在北京市旅游局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中央单位各旅行社。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404室(乘车路线:地铁、43路、44路、800路建国门下车;1路、4路、120路等日坛路下车),邮编:100022。
联系人:李小玉、周敬;联系电话:85157048、85157052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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