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旅行社、饭店、旅游区(点):
由国家旅游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将于2008年11月20日至23日在上海市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现将交易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始认真布置落实交易会的参展报名工作。
一、举办时间、地点
(一)、举办时间:2008年11月20–––11月23日
11月20日(周四)为专业洽谈日,
11月21日(周五)为专业洽谈日,
11月22日(周六)为公众开放日,
11月23日(周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举办地点:上海市新国际博览中心。
二、交易会规模
2008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区总面积57500平方米,预设展位2300个。交易会组委会将邀请海外主要旅行商作为买家,与各参展单位广泛开展业务洽谈。
三、参展资格
旅游管理机构、旅游协会、旅行批发商、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航空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酒店及酒店集团、旅游度假区、会议展览中心、计算机预定系统、市场开发咨询机构、旅游新闻媒体等,均可报名参展。
四、展位价格:
本届交易会展位价格为:特装展位9350元/个。凡在2008年8月30日前报名参展,并交纳展台费用的单位,一个展台可享受800元人民币的优惠,即特装展位8550元/个。
五、参展方式及展位确定
(一)参展方式:各参展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交易会的组织及与北京展团秘书处的联络工作,并于2008年8月30日前将负责人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等报交易会北京展团秘书处。
(二)展位确定:报名截止后,将根据参展单位所订展位数量及交款先后顺序,各参展单位自行挑选展位。
(三)本届交易会北京展团的招展和布展准备工作由北京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协调,我局将对北京展台统一进行特装。每个参展单位按规定可办4个参展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代表的往返交通、当地食宿、宣传品运输及考察等费用自理。
(二)交易会的非正式代表的参展证自行解决。
(三)如需统一安排住宿、考察,请提前与北京展团秘书处联系。
七、交易会报名时间及交费地点
(一)报名及交费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8月30日
(二)报名地点:2008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秘书处(北京市旅游局市场二处/建国门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1105室)
联系人:石晓群 于军
电话:85157123 85157124
传真:65158252
(三)交费地点:2008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秘书处(朝阳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2101室)
联系人:赵春旭
电话:58204991––8024/8023/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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