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
2008年“五一”是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首个“五一”假期,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政府要求,今年“五一”假期继续进行监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5月1-2日,每天15点前上报文字信息,描述当天旅游情况,如市场热点、旅游活动等,如有统计数据及时提供,远郊区县请关注度假酒店(村)的接待情况。
二、5月3日十点以前,各旅游局务必上报“五一”假期总结、民俗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累计。
三、上报方式:
1、5月1日-2日当日情况和数据报送到局值班室。
传真:65158251
2、5月3日十点以前将总结、民俗旅游情况报送到规划统计处。传真电话:65150208,65158193。
四、咨询电话:85157139
北京市旅游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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