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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错避峰用电”和“限额用电”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4-07-08)  来源:  作者: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工作的部署,市旅游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求全市旅游饭店必须积极响应市政府“错避峰用电”和“限额用电”的号召,充分珍惜市政府对旅游宾馆饭店行业的重视与保护,根据旅游饭店经营的特点采取多种节能措施,确保饭店宾馆用电量特别是高峰时段的总负荷必须低于往年同期的平均用电值,为北京市的节电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为此,市旅游局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限电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员工和中外旅游者的节能意识,得到住店客人的充分理解与支持,使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二、根据旅游饭店经营的特点采取节能措施。如饭店洗衣服务改为夜间作业,减少在用电高峰期间,调整部分高耗电设备的运行时间;要求职工五层以下不乘坐电梯,五层以上隔层停靠,利用高新技术,加快节电开关、声控节电等设备设施节能节耗的改造进度等措施。
三、饭店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加强室内封闭措施,减少门窗开关次数。
四、严格控制室外用电,减少或错峰开启户外照明。
五、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奖惩力度,杜绝跑冒滴漏和浪费现象,如各部门每天填报用电用水登记表,每周分析、通报用电用水情况,充分挖掘企业内部的节能潜力。
六、积极与当地电管部门加强联系,因地制宜,在供电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节电工作。
七、做好限电应急预案和反事故预案,在应急情况下,要严格落实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落实操作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积极配合电管部门既保障正常经营,更要确保安全。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具体制定本单位节电措施方案,真正形成长效机制,并通过北京旅游信息网(Email:fdc@bjta.gov.cn)上报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市旅游局和新闻媒体将于近日内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节电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OO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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