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出设计新颖,具有北京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旅游商品,吸引游客购买,提高北京旅游商品的创汇能力和游客购物花费;重点推出具有北京景点特色的旅游商品,以提高旅游景点特色商品的比例,北京市旅游局和相关单位将联合举办第四届北京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一、参赛作品范围
l 作品设计主旨为反映北京的城市风貌和整体形象。重点反映故宫、颐和园、天安门城楼、北海公园、景山公园、八达岭长城、北京动物园、明十三陵、天坛公园、中山公园、香山公园、雍和宫、慕田峪长城、八达处公园、中华民族园、世界公园、北京植物园、石景山游乐园、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北京海洋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著名景点特征的旅游商品。
l 要求主题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独特;注重纪念性、观赏性、创造性、实用性;便于普及和批量生产,具有市场潜力。
l 参赛者要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自行负责专利登记。
l 参赛作品须是实物产品或样品模型。
l 前三届北京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再参赛。
二、评比标准
l 创新性:作品创意新颖、独特,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对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
l 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有地方特色(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的体现),反映景区点的风貌,有纪念意义。易于收藏,保留价值高。
l 工艺性:工艺精良,材料、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绿色环保。便于携带。
l 量产性:具有生产和市场前景。已批量生产并投入市场的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特别是在旅游景点市场上),有较好的性价比。
三、活动内容
l 旅游商品设计竞赛评比: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l 参赛作品展卖会:免费向参赛者提供展卖场地。组织游客、生产厂家、销售单位、旅游景点、新闻单位参观、购买、定货和报道。
四、奖项及奖励
l 参赛作品按(拟定)销售价格50元以下、50-200元、200元以上三档分类评比。
l 每档设:金奖2名、银奖5名、优秀奖10名。均颁发奖牌和证书。
l 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全国优秀旅游纪念品、工艺品评比展。
l 向将建立的北京旅游商品精品屋推荐获奖作品。
l 设优秀组织奖。向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l 参赛作品均获纪念证书。
五、报送材料
l 报名表(见邀请函后第四届北京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报名表,复印有效)。
l 作品说明,内容包括:设计思想、意图、作品曾参加其它竞赛活动的情况。工业化的产品说明产量、销售额、利税等(按附表作品说明标识编制)。
l 每件作品报送至少一张四寸标准彩色照片。
l 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l 参赛作品的产品、样品及实物模型。
六、时间安排
l 2003年4月30日前将报送材料送至北京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106室)
l 2003年5月10日~15日初选作品和组织评比
l 2003年5月23日~28日展示、销售及颁奖大会
七、联系方式
l 北京市旅游局规划统计处:联系人:王卫 电话:65158193 传真:65150208
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28号 邮编:100022
l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会:联系人:宋慰祖 刘爽 电话:68354895 68333180
网址:http://www.beijingdisig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