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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3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2-17) 来源: 作者:
为充分展示我国旅游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国内旅游企业的崭新面貌,进一步推动国内旅游业的发展,由国家旅游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3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将于2003年6月7日至 8日在杭州市举办。现将2003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易会规模
2003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设置旅游交易洽谈区、旅游院校及人才交流展区和中国优秀旅游纪念品、工艺品评比展区。交易会预设展位1700个(其中交易洽谈、人才交流展区1400个,旅游纪念品、工艺品评比展区300个)。正式参展商10,000人,参会人员将达80,000人次。
交易会:2003年6月7 – 8日。交易会设专业交易会为6月7日,对当地公众开放时间为6月8日。
二、参展资格
北京市从事旅游业的国际国内旅行社、酒店及酒店集团、航空公司、旅游汽车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村)、主题公园、森林公园、运动休闲娱乐场所、酒店用品、旅游装备、旅游纪念品设计机构、生产销售厂商及旅游院校(系)、旅游培训机构等其它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
三、参展方式及展位确定
参展方式:本届交易会北京展团的招展和布展准备工作由北京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协调,我局将对北京展团的展台统一进行特装。一个展位可办理5个参展证。
各参展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2003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北京展团的组织与联络工作,并于2003年4月20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邮、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等传真至北京展团秘书处。
展位确定:根据参展单位报名交款顺序、展位性质及数量,北京展团秘书处将统一规划和分配。
四、展区划分及展位费用
(一)展区划分:
1、旅游交易洽谈区、旅游院校及人才交流展区:新馆一、二、三层。
新馆一层(层高6.8米):设置505个展位,以特装展位为主,内设国家旅游局序馆;
新馆二层(层高4.6米):设置456个展位(含旅游院校及人才交流展区);
新馆三层(层高4.3-5.1米):设置424个展位。
2、中国优秀旅游纪念品工艺品评比展区:老馆四层,设置300个展位。北京展团将统一预定新馆一层。
(二)展位费用。
新馆一层展位费用(3米×3米):3750元/个
五、交易会报名及交费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始布置落实国内旅游交易会的参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请与北京旅游局交易会秘书处联系。
(一)报名及交费时间:2003年2月19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2003中国国内交易会北京展团秘书处(北京旅游局国内市场处/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8号1104室,请持报名表办理手续)
(三)联系人:于世海、么亚鳌
电话:65158844-1142/1143 传真:65158223
六、其它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北京参展代表住宿分统一安排和自理两种,如需统一的安排,请提前与北京展团秘书处联系。
(二)赴杭州的机、车票、宣传品的运输及在当地的考察费用自理。
(三)参加交易会非正式代表的代表证自行解决。
(四)参加交易会的代表名单、展台、住宿等预订一经确定,不得再作变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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