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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4-25)  来源:  作者:
2002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已日益临近。为了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和避免重大旅游投诉,千方百计地为游客提供旅游便利, 现将黄金周期间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2年4月1日,全国假日办就做好今年“五一”黄金周工作,在4月3日中国旅游报等媒体上以“奋发有为、积极进取、迎接旅游高峰期”为题,向全国各旅游企业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请各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开好服务质量工作会,结合以往黄金周的工作经验,重点分析影响服务质量的原因,制定措施,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二、各旅行社要认真抓好本社的服务质量工作,明确服务标准, 规范旅游合同, 对可能影响旅行社服务质量的诸多因素和制约条件要有充分的估计,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措施。要把质量工作做在整体工作之前,做在整个过程之中,而决不是做在旅游结束之后的投诉处理上。
     三、各旅行社要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防止并杜绝重大旅游死伤事故的发生。
     四、各旅行社要妥善处理好社与社之间的团款结算事宜,不允许将两社间的债务矛盾转嫁给旅游者。如果发现“甩团”或将游客当做“人质”扣留的行为,质监所则直接将此列入重大旅游投诉的范畴,并严肃处理。
     五、在旅行社的业务经营中,要杜绝“散客拼团”中的行程不一致、价格不一致的问题,要把购物环节控制好,严格按照旅游合同中的约定及双方旅行社确认的行程计划执行。
     六、“五一”旅游黄金周将是交通运输的紧张时段,各旅行社要提早落实机、车、船票,要保证团队出得去、回得来,同时,做好应急方案,提高应变能力。
     七、“五一”黄金周期间,凡是有旅游经营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在旅行社本部设立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了解和掌握本社团队的运作情况,随时处理团队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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