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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6-06-26)  来源: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提高全市饭店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英语等级考试属于行业岗位考试,是对北京市旅游饭店员工英语水平的认定,是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项目之一。

第三条  英语等级考试由北京市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命题,制订考试方案及考评标准。

第二章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第四条  凡在北京市旅游饭店工作的员工都可以参加此项考试。志愿从事饭店业工作的本市市民也可以参加考试。

第三章  等级及标准

第五条  英语等级考试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

初级: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英语听、说的能力。主要考查对象为饭店一线员工,要求应试者具备基本的语法知识,能用英语在本职工作的范围内与客人交流,处理简单的问题,强调听说方面的沟通能力。

中级:除考查应试者的英语听说能力外,对语法和阅读有一定的要求。主要考查对象为部门经理、领班、一些使用英语较多的一线岗位上的人员。要求应试者除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口语交流外,能够处理简单的商务信件,能够起草和阅读英语的通知、邀请函等。

高级:全面考查应试者的听、说、读、写的能力。主要考查对象为饭店高层管理人员,要求具备较好的语法知识,能听懂母语为英语的人士的正常语速的谈话,能用英语说明饭店的服务项目、处理客人投诉和商务会谈等,能够清楚得当地书写商务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工作情况报告等。

第四章  达标要求

第六条  对各星级饭店英语等级证书持证率的建议是:

五星级饭店持证人数占本单位一线员工总数的90%,

四星级饭店持证人数占本单位一线员工总数的80%,

三星级饭店持证人数占本单位一线员工总数的75%。

一、二星级饭店持证人数占本单位一线员工总数的60%。

注:一线员工是指直接面对客人服务的员工,如前厅、客房、餐饮、电话总机、商品销售、商务中心等。

第五章  考试与培训

第七条  英语等级考试通过计算机进行,试卷随机生成。听力部分由考生通过耳机听考题,然后在计算机上选择答案。口语部分由考生通过耳机听问题,然后通过麦克风用英语作答。写作部分由考生按照给出的作文题用笔在试卷纸上作答。各级别考试具体内容和考试标准参见《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考试大纲》(2005修订案)。

第八条   各旅游饭店应根据本办法,认真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六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  北京市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下设考评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阅卷、口试、评分以及英语等级的最终评定工作。北京市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对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可。考评小组实施回避制度,不得参与对本单位人员的考评工作。

第七章  证书

第十条  饭店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由北京市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统一核发。

第十一条  考试符合标准者,发给由北京市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证书》。证书在北京地区旅游饭店使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在北京市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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