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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法定的行政机关:北京市旅游局
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2、《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规划的编制、旅游业促进、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依照本条例对旅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3、市旅游局三定方案“(七)依法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本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依据: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所依法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投诉。”

行政执法依据
   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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