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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核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直接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办事程序:

http://www.bjta.gov.cn/bszn/107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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