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目标的核心是产业质量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不断提高,公民的权益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对于旅游业来说,旅游者的维权意识日渐成熟,打破了传统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维权观念,开始越来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旅游经营者要想生存,就要下功夫提升旅游产品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进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旅游者脉搏,解读当前旅行社的经营理念,我们根据今年旅游者旅游投诉情况从几个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探讨。
一、 旅游者投诉情况及简要分析
2005年质监所共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有效投诉273件,其中非旅行社过错的投诉12件;经过调解旅游者要求撤诉的32件;涉及国内游投诉200件,占投诉总量的73%,涉及出境游投诉73件,占投诉总量的27%;投诉涉及人数总计1431人,结案理赔金额172201.86元人民币。经质监所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的180件,占投诉总量的66%;质监所以调解书形式解决的31件,占投诉总量的11%,调解无效的3件,占投诉总量的1%。
(一)从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文化层次来看。从1431人旅游者的文化程度来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728人,占旅游者总人数的51%,高中以下文化程度(成人)385人,占旅游者的总人数的27%,从对旅游产品消费层面的关注点来看,文化层次的不同,其消费观念和维权方式就有很大差异。而对旅行社来讲,从被投诉旅行社调查表明,国际社和国内社经营者的文化程度差距很大,尤其“国、中、青”等大社,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大专以上学历高达60%,而国内社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大专只占40%,有些工作人员甚至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由于文化素质的差异,在经营方式、服务理念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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