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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由北京地区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热心旅游事业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等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宗旨:

根据北京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广泛联系、紧密团结北京地区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关心、支持旅游事业的各界朋友,积极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利益和中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繁荣和发展北京地区的旅游事业做出贡献。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基本任务:1. 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做好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间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2. 系统调查、收集、研究、整理国内外有关旅游业的信息、资料,做好市场发展的预测,及时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和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3. 在平等协商、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研究并解决涉及全行业的有关问题;规范会员单位的企业行为,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帮助会员单位在市场经济中成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4. 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代表会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各种要求、意见和建议,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宜,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5. 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并教育会员遵纪守法。创办《北京旅游报》和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刊《旅游业》。

    6. 负责对北京地区旅游行业分会的领导工作,加强会员间的团结,协调会员间的关系。

    7. 团结全市旅游企业,加强北京地区旅游行业的整体意识和统一性,共同维护行业的利益和声誉。

    8. 广泛开展与全国各地及国际有关旅游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北京旅游的发展,扩大北京旅游业的影响。 

 



          协会工作流程



1、 向协会提出申请意向

饭店分会联系人:白洁、王岚(电  话:65158844-1414),旅行社分会联系人:文威(电  话:65158844-1416),餐饮分会联系人:张云龙(电  话:65158844-1412),商业分会联系人:靳德秀(电  话:65158844-1417),景区景点分会联系人:李红(电  话:65158844-1415)

2、 向协会领取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4层1401房间

    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公章

3、 会长审批

时间约为1个月

4、从协会领回一份申请表(协会存档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5、向协会交纳会费、领取会员牌

联系人:郭丽

电  话:65158844-1427

备注:协会收取会费标准

商店收费标准

100平方米以下(100)收100元       101-300平方米      收200元

301-500平方米      收500元      501-1000平方米     收1000元

1001-5000平方米   收2000元      5001-10000平方米   收3000元

10000平方米以上    收4000元



旅行社收费标准

国际社  1500元         

国内社  500元

另加收:根据人员编制每人每年10元。即:人数×10元



旅游汽车公司收费标准

   1000辆车(含1000辆)以下的公司每辆车收3元,超过1000的部分每辆收2元。



景区、景点收费标准

    十三陵、八达岭各2000元

    市内公园        1000元

    远郊景点         500元



饭店收费标准:                           

五星级5000元              

四星级4000元              

三星级3000元              

二星级2000元            

一星级1000元

另加收:

300间客房以下:1000元    

500间客房以下:2000元

700间客房以下:3000元

1000间客房以下:4000元

1001间客房以上:4500元



餐馆收费标准:每个餐位5元



6、正式成为协会会员



成为会员后协会将提供下列服务:

(1) 每月向会员单位邮寄旅游业动态、法律快递、旅游行业信息、旅游报等资料。

(2) 每年春季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北方十省市旅游交易会。

(3) 每年年底组织召开行业协会会员大会。

(4) 各分会每半年召开常务理事会。

(5) 不定期举办联谊、交流、考察、讲座等活动,会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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