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饭店: 根据市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我市既有非节能建筑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的函》,为落实《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中提出的“2010年以前完成25%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的工作目标,市建委和市发改委将对全市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建筑现状进行调查。在2010年前具备改造价值(根据建筑物的耗能现状、改造的必要性和产权单位改造意向)的饭店请填写《既有非节能建筑现状调查表》。既有非节能公共建筑是指2005年建设部颁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前竣工的办公与服务类建筑(B类),商业类公共建筑(C类)。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附表报回市旅游局饭店管理处。市建委和市发改委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研究对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的支持、鼓励政策。 市旅游局饭店管理处电话:85157175/74 传真:65158254 填表咨询:市建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王俊清 电话:63951857、 附件:既有非节能建筑现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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